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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日,陷入“善款放贷”、“善款投资”、“公益项目缩水”等质疑的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倍受关注。

  9月1日,《南方周末》报道了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以下简称河南宋基会)运作过程中的种种谜团,报道中提到河南宋基会在郑东新区的一公益项目80%变身豪宅;善款由员工大量持股的公司管理,该公司与河南宋基会却无半点股权关系;大量资金用于放贷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9月5日,对于事件,河南省已经成立了由省委统战部、省民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要求实事求是地对媒体反映的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尽快查清事实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河南省宋基会也表示即将召开情况说明会,解释说明相关情况。

  在此之前,河南宋基会接受了《大河报》、财新网等媒体访问,就部分问题进行了解释。

  此外,9月3日,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在其官网发表了一则说明,称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与地方宋庆龄基金会“无上下隶属关系”,“既无行政上的上下级关系,也无经济方面的经营合作与往来”,不存在‘宋庆龄基金会总会’、‘分会’、‘正在等待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的指示’等问题”,“但在一些对外交流交往项目中,同地方宋庆龄基金会有些合作”。

  疑问1: 宋基投资与河南宋基会无半点股权关系

  回应:基金会和个人签订了严格的委托协议,确保基金会事实上的股东权益

  《南方周末》前述报道提出,由工商登记资料看来,河南省宋基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宋基投资)与河南宋基会并无半点股权关系。长达十余年中,河南宋基会的善款,都是委托给骨干员工们实际控制的公司,进行投资管理。

  对此,财新网9月4日报道,河南宋基会相关负责人表示,2001年,河南宋基会成立了宋基投资。但根据当时的政策,基金会还不能经营企业。因而,河南宋基会采取了“委托持股”的方式。工商资料显示,宋基投资注册资金1000万元,由河南宋基会秘书长张悍东出资900万元,河南宋基会的财务人员魏瑜璟出资100万元——事实上,这些资金均是基金会的资产。

  上述负责人强调,基金会和个人 签订了严格的委托协议,确保基金会事实上的股东权益。

  《南方周末》报道称,宋基投资的股权关系2011年进行了一次大的调整,张悍东个人直接股权降至10%,河南建业集团和百瑞信托分别入股20%,剩下的五成股份,则被四家投资或商贸公司获得,而这些公司背后主要是宋基投资的年轻员工。

  财新网报道称,股权改革后,基金会从股东中撤出,与宋基投资仅建立委托关系。宋基投资获得佣金,基金会取得投资收益。

  上述负责人介绍,宋基投资所有的权益、债务均明确注入河南宋基会,自身资产清零,专事投资运营。河南宋基会与新的宋基投资重新签订委托协议,但相关负责人称,具体的佣金比例、风险控制等关键条款属于商业机密,暂不适合对媒体公开。

  上述负责人承认,持有新的宋基投资五成股份的四家公司事实上是一个持股平台,股东均为宋基投资的员工,因为在股权改革时即承诺,新的宋基投资将是全员持股。他说:“这是很透明的事,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

  宋基投资股权改革后,河南宋基会秘书长张悍东以500万元资本持股10%。财新网报道称,此时的股权安排,不再是张悍东代持基金会的股权,而是公司董事会对他作为企业高管的股 权激励。报道援引张悍东表示,这500万元不是基金会资产,而是他个人重新出资。他个人从宋基投资授薪,不在河南宋基会领取工资。

  疑问2:大量资金用于放贷

  回应:“投资换取捐赠”,扩大本金规模

  河南宋基会上述负责人承认,在2005年之前,宋基投资最主要的投资渠道,是向企业发放贷款。在投资过程中,投资公司以“投资换取捐赠”,进一步扩大本金规模。近十年来,吸引资金,投资做大,几乎成为了河南宋基会的工作主线。

  在提供贷款的同时,宋基投资提出了“投资换取捐赠”的概念。“一些企业可能一时很缺钱,就来找宋基投资。宋基投资这时向他们及时放贷,企业可能就活 了。企业 在按照合同约定还款付息后,作为一种报答,再向基金会进行限定性捐赠。”

  上述负责人强调,捐赠不是投资的前提,即使不向企业投资,河南宋基会也会向其劝捐。捐款和借贷的本息没有任何关系,是否捐赠也是自愿,“也有借了钱最后不 捐的,我们也只能从道德上谴责他。”

  疑问3:公益项目缩水,4/5变身豪宅

  回应:“其实我们也是受害者”

  《南方周末》上述报道提及,河南宋基会2005年发起的公益项目“郑州新区宋庆龄基金会青少年儿童活动中心”严重缩水,4/5项目用地变身成一个名为“宋基绿城玉园”的住宅小区,该小区的开发商是郑州怡商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怡商置业),小区计划售价在两万元/平方米以上。

  怡商置业在2008年已成为河南宋基同济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宋基同济)的全资子公司,而宋基同济则是由宋基投资控股47%,其余53%股份由宋基投资骨干员工持有。

  对于外界的热议与质疑,《南方周末》报道称,郑东新区管委会曾在网上公开解释称,是因为“原意向单位河南省宋基会,因建设资金短缺,主动提出将西侧部分用地划出”。不过,《南方周末》记者在郑州市国土局等政府网站并没有找到这块土地当年的公开挂牌出让的记录,拿地价格更是未被披露过。

  而据《大河报》9月3日报道, “至于郑东新区‘土地’的事情,不是一句话两句话就能说完的,其实我们也是受害者。”河南宋基会办公室负责人刘广杰说,初步决定9月5日或者9月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届时河南宋基会将提供包括证明“土地”合法在内的文字性材料,所有情况将一清二楚。

  在财新网上述9月4日的报道中,接受财新记者专访的河南宋基会相关负责人没有回应上述问题。

  疑问4:2010年受捐10亿仅捐1亿多

  回应:大部分是限定性收入

  《南方周末》上述报道提出,根据基金会中心网数据库的排名,河南宋基会在资产规模、捐赠收入已连续三年位列基金会中心网的榜首:2010年末时,资产已近30亿元;2010年捐赠收入逾10亿元,同样全国第一,2009和2008年,也分别募得6亿和8亿的善款。但其公益支出却与筹款能力形成巨大反差。

  报道称,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也就意味着河南宋基会2010年的公益开支必须达到4.2亿元,而实际情况却仅仅只是1.4亿元,离规定金额相去甚远。

  河南宋基会主要负责人接受财新网采访时解释称,其收入中绝大部分都是限定性收入,以2009年将近2亿元的非限定性收入为基数计算,河南宋基会的公益支出已经达标。

  《新京报》9月5日报道,清华大学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对此表示,《基金会管理条例》中提及的总收入应包括非限定性捐赠和限定性捐赠。非限定性捐赠是指没有指定用途的捐赠。限定性捐赠来源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定向捐赠收入,另一部分是限定性收入,包括限定性的捐赠收入和限定性的非捐赠收入(比如限定性投资收益)。

  在实际操作中,有些限定性捐赠,例如灾后重建项目,需经多年才能支出完,因此不能简单地以上一年的所有收入为基数,来计算当年公益支出额。

  但对于河南宋基会负责人以2009年将近2亿元的非限定性收入为基数计,得出其公益支出已经达标的结论,邓国胜表示,也不能只用非限定性收入来计算当年公益支出的比例,要视限定性捐赠的来源和当时的合同约定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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