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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刑的执行情况

来源:南阳刑事辩护律师 网址:http://www.zslszy.com/ 时间:2021-10-25 1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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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判刑的罚金要怎么交交多少

  缴纳的罚金需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罚金刑的执行情况

  中国刑法没有具体规定罚金的数额,只有原则性的规定。罚金刑的执行有三种情况:

  (1)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

  (2)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采取査封,变卖犯罪分子的财产或扣发工资等。

  (3)如果有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三、罚金的适用方式。

  根据刑法分则的规定,罚金的适用方式有以下几种:1、选处罚金。即罚金作为一种与有关主刑并列的刑种,由人民法院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选择适用。此种情况下的罚金只能独立适用,而不能附加适用。2、单处罚金。即对犯罪分子只能判处罚金,而不能判处其他刑罚。单处罚金只对犯罪的单位适用。3、并处罚金。即在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的同时附加适用罚金,并且是必须附加适用。4、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即罚金既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作为一种与有关主刑并列的刑种供选择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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