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律师文集

您当前的位置: 南阳刑事辩护律师 > 律师文集 > 婚姻继承>正文
分享到: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意大利共和国政府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三年文化合作计划 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意大利共和国政府本着加强两国之间的友好关系和发展两国文 化合作的愿望,根据一九七八年十月六日两国政府签订的文化合作协定,就一九九一至一 九九三年的文化交流计划达成如下协议: 章名一、教育 (一)双方一致认为为增进相互之间的了解,日益广泛地推广各自语言和文化教学具 有重要意义。 (二)在本计划有效期内,中方继续每年派出六名汉语教师赴罗马大学、米兰大学、 威尼斯大学、波罗尼亚大学、那波里东方大学和比萨高等师范学校任教。 意方继续每年派三名意大利语教师分别到下列大学任教: 北京语言学院、北京外语学 院、上海外语学院。并研究向其他大学增派教师的可能性,有关事项通过外交途径决定。 这些教师将根据邀请国家的规定和学院的课程安排进行授课,每周课时不超过十八小 时。 双方将与有关部门磋商以保证教师在每学年开学之日前获得入境签证。为此,意方将 为中国教师如期获得工作许可证采取切实措施。 (三)双方每年互换二四0个人月奖学金,提供给有意到对方高等学校学习进修的大 学生和进修生。中方每年还向意方提供二十个免学费奖学金生。 双方每年接受自费大学生和进修生到各自的高等学校学习和进修。 双方应在每年三月底以前向对方提供上述奖学金生的名单、他们所选择的学校及到达 日期。 有关一年期奖学金或长期奖学金候选人的材料应由派出国当局于每年四月三十日前, 即新学年开始前,送到接受国大使馆,而夏季奖学金候选人的材料应在每年十月三十一日 前提交。 (四)双方根据实际财政能力每年可向对方提出奖学金数额和分配制度的修改意见。 (五)中方每年为意大利学习汉语的学生提供四十个名额,以便他们自费到中国的高 等学校短期进修汉语。 (六)双方继续鼓励两国教育交流方面的负责人的定期接触。 (七)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双方互换一个三至五名教育领域的高级官员或专家代表团 进行为期不超过两星期的互访,以研究各国的教学体制和教学方法,尤其是技术和职业教 育方面。 双方支持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协会与意大利劳动者职业培训协会的交流与合作。 (八)为促进双方在文化、教育体制和教学方式方面的相互了解,双方将互换图书、 教材以及音像材料和其他教学资料,特别是语言教学方面的材料。 (九)意方将为中国学校教意大利语(作为第二语言)的教师在意大利语教学专业学 校里保留三个名额,时间一般为一年。 学费及生活费由意方提供。 中方通过国家教委为在意大利教中文的教师在一所汉语教学专门学校保留三个进修名 额,时间为一年,学费及生活费由中方提供。 (十)双方将促进两国大学之间的直接合作进一步发展,并促使有关院校达成的交流 协议得以实现。 在大学间的合作方面,意大利大学校长会议主席和中国各大学的校长将努力推动共同 关心领域的活动。 (十一)双方将互换学位评定方面的信息。 (十二)双方鼓励中国社会科学院和其他高等院校及研究机构的代表与意大利高等院 校的代表的往来和互访,其中特别是以下单位的代表: 林琴科学院、中东和远东学院、意 大利国家科研委员会、东方研究所、意中协会、焦尔焦·契尼基金会、威尼斯的奎里尼· 斯坦帕里亚基金会和都灵的乔瓦尼·阿涅利基金会。 双方支持由意中友协和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发起的共同关心领域的教育和文化活动 。 (十三)为加强两国高等院校间的关系,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双方将互派六名大学教 员和研究人员进行为期不超过十四天的互访,举行报告会和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研究。 此外,双方在本计划有效期内还将互换一个由二至三名大学方面的专家组成的代表团 进行为期两周的互访。 (十四)双方注意到那波里东方学院亚洲研究所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正在为种族语言学 和萨满教研究领域的合作计划进行交往。 此外,双方还注意到两国高等院校进行下列活动: ——意大利中东和远东学院与云南科学院民族研究所为少数民族纳西族人种志和考古 研究签订的协定。 ——玛切腊塔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合作编著意汉法律词典。 ——意大利驻华使馆文化处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合作编著已译成中文的 意大利文学作品的图书目录。 章名二、科技合作 (十五)双方满意地注意到两国在科技领域的合作,特别是两国于一九九0年十二月 二十一日签定的交流计划实施良好。 章名三、艺术与文化 A、音乐、戏剧与舞蹈 (十六)意方将继续鼓励那些有声望的意大利歌唱家和乐队来中国演出。中方对歌剧 有特别的兴趣,希望意大利著名歌剧演唱家在中国巡回演出,并希望邀请一名意大利歌剧 大师来中国举办声乐学习班。 意方注意到中方愿望,将促进上述倡议付诸实施。 (十七)双方将促进戏剧和音乐领域里文献和经验的交流。 双方特别鼓励意大利“西尔维奥·达米科”戏剧艺术学院与中国有关院校、中国中央 音乐学院和上海音乐学院与意大利有关院校的联系。 (十八)双方鼓励两国舞蹈团体的互访演出。 B、展览 (十九)中方希望接待一个十六、十七世纪意大利绘画大师作品的小型展览。意方接 待一个中国国画展。 双方在本协定书有效期间为实现上述展览将努力与有关方面磋商。 此外,双方鼓励艺术展览、照片展和书展的交流。交流的主题和方式将通过外交途径 来协定。 (二十)双方注意到意大利报刊期刊联合会将于一九九一年六月五日至十一日在北京 举办一个意大利科学和文化期刊展。 另外,双方还注意到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将于一九九二年在意大利举办一个同类性质 的展览。 C、电影 (二十一)双方将通过组织电影展和/或回顾展、放映文化和新闻纪录片和派遣专业 代表团来促进电影界的交流。 D、图书馆 (二十二)双方将促进两国国立图书馆之间的书籍、期刊和出版物的交流。意大利方 面将由文化和自然环境遗产部国际交流处来协助这一交流。 本计划有效期间,双方鼓励互派二至三名国立图书馆的管理人员进行为期两周的互访 。 在遵守各国法律的前提下,双方将促进国立图书馆中保存的书籍资料的复制品和缩微 胶卷的交流。 另外,双方还将促进意大利图书保护研究所、各意大利国立图书馆与中国公共图书馆 的合作。 (二十三)意方愿意据根外交途径转交的书单,通过文化和自然环境遗产部出版司向 中国的大学、北京图书馆和其他文化机构提供文化、艺术方面的书籍。 E、档案 (二十四)注意到两国档案部门在这一领域里已有的合作,在遵守各自现行法律的前 提下,双方将通过科学出版物、缩微胶卷、文献挎贝及管理规范的交流,继续鼓励这方面 的合作。 有关部门可以直接协商互派档案管理员和专家(带一名翻译)进行学术考察访问。 F、文学 (二十五)为加深对对方文学的了解,双方促进中国和意大利作品的翻译工作,促进 作品的出版社和各翻译家协会之间的联系,促进最新出版作品的信息交流。 意方谨通报: 意大利作者和出版者协会有兴趣加强著作权方面的信息和经验的交流。 意方谨通报: 总理府新闻出版署有权向把意大利书籍译成外文的翻译家授予文化奖, 此项申请应通过外交途径进行。 双方鼓励和支持两国作家之间的交往。 双方鼓励和支持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与意大利有关协会之间的联系和交流。 G、文物保护 (二十六)双方鼓励考古学方面的研究与考察和文物修复领域的合作。这项合作意大 利方面由中东和远东学院执行,中国方面由国家文物局执行。 特别是可就专题性项目的研究进行定期的学者交流。 (二十七)双方将促进一项对在中国从事文物保存、保护和修复的专业人员的培训计 划的实施,该计划属奖学金规定的范围内,参看 第三条。 意方通知中东和远东学院表示愿意给上述奖学金生提供学习上的方便。 此外,双方鼓励博物馆学方面的合作。 (二十八)双方就制止非法进出口和转移艺术品和其他文物进行合作。 章名四、各机构之间的合作 (二十九)双方支持契尼基金会和中国对外文化交流协会的合作与交流。 (三十)双方支持意中协会、意中友协等对华友好组织与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等对 外友好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具体项目由它们另行商定。 章名五、新闻与广播电视领域的合作 (三十一)双方努力促进有关两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信息方面的交流,以 便了解对方的现状。 根据有关协定,双方鼓励两国新闻机构之间的合作。 (三十二)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双方互派三名新闻和出版界人士进行为期不超过十天 的互访。 在意大利方面,上述访问由总理府新闻出版
扫一扫关注南阳刑事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