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职业病的待遇
来源:南阳刑事辩护律师 网址:http://www.zslszy.com/ 时间:2016-11-14 10:11:02
业病患者的待遇,根据其职业病诊断证明和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按国家现行规定确定。 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组)的意见,安排其医治或疗养。在医治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或工作的,应在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的生产、工作的技术骨干,调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因按规定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应按正常出勤处理,不论其最后是否诊断为职业病,在此期间可享受职业病待遇